南京大学金陵学院关于评选2022年度教学科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2-10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在学校转型提升期间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积极性,进一步增强教师的荣誉感、使命感、责任感,经研究决定,本学期组织开展2022年度教学科研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教学科研先进集体

在教学科研管理工作方面有特色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学单位。

2.教学科研先进个人

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实践育人等工作中成绩优异、实效显著的全体教职工。

本学期评选的是2022年度教学科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涉及的教学科研成果时间范围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二、评选条件

(一)教学科研先进集体

紧密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学校转型提升工作部署,积极落实《南京大学金陵学院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实施方案》,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高等教育改革趋势和学校办学实际,注重以问题为导向,创新工作模式、载体、方法和途径,在教学科研方面综合成效显著,成绩突出,并具备以下条件:

1.主动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充分发挥专业教师课程育人的主体作用,加强专业思政与课程思政建设;制定强化课堂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实施办法,落实听课制度,保障课堂教学效果,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稳定;细化学业预警与帮扶工作举措,实施全周期、系统化的个性化指导和帮扶,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

2.重视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鼓励教师参与各类研修活动,教学科研氛围浓厚,教学科研项目整体质量良好,成果丰硕。

3.着力提升学生的专业素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整合实践教学资源,拓展实践教学平台,加强毕业论文指导工作,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实践教学活动,如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学科竞赛、社会实践等。

(二)教学科研先进个人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热爱祖国,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师德师风高尚,能够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在教学科研相关工作中潜心专研、求真务实、成绩卓著、事迹鲜明。评选年度内学校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同时原则上应取得标志性教学科研成果,并在以下某一个方面取得显著推广应用效果:

1.基于成果,积极引导学生参与科研训练,广泛开展社会调查、生产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指导学生参与专业类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等,鼓励学生将所学所知、创新创意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能够将成果融入教育教学的全过程,作为课堂讲授重要内容的主要参考、学生毕业论文选题的来源或补充。

3.能够将成果应用于管理服务实践中,立足本职工作,助力塑造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管理育人环境。

三、奖励办法

1.奖励工作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重在精神奖励的原则。向评选出的教学科研先进集体授予“南京大学金陵学院教学科研先进集体”称号,向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南京大学金陵学院教学科研先进个人”称号,并分别颁发证书及奖金,其中教学科研先进集体奖励1万元,先进个人奖励3000元。

2.在学校层面进行表彰,并将以各种方式宣传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事迹,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四、评选办法和要求

1.申报集体或个人认真总结经验,分别填写《南京大学金陵学院教学科研先进集体申报表》《南京大学金陵学院教学科研先进个人申报表》和相关典型事迹材料报所在单位。提交的材料须真实有效。

相关典型事迹材料要求:先进个人材料不超过1000字,先进单位材料在2000字左右,材料内容要求准确详实,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先进个人还要附两张工作照片(横版、竖版各一张)。

2.所在单位坚持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推荐汇总。各单位需要对被推荐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进行考察和评价,在审批意见中提出明确的推荐意见。

3.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入选单位和个人名单。入选名单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4.公示无异议,发文公布评选结果。

五、提交材料

1.教学科研先进集体

申报单位认真总结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做法及成绩,填写《南京大学金陵学院教学科研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1)、《南京大学金陵学院教学科研先进集体申报汇总表》(附件3)。同时提供先进单位典型事迹材料,字数在2000字左右,材料内容要求准确详实,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

2.教学科研先进个人

申报个人应填报《南京大学金陵学院教学科研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2)、《南京大学金陵学院教学科研先进个人申报汇总表》(附件4),并报送相关典型事迹材料,字数不超过1000字。附两张工作照片(横版、竖版各一张)。

以上申报表及典型事迹材料请于2月15日前送至文科楼220办公室吴老师处,电子版申报表及典型事迹材料发送至邮箱wywnju@126.com,邮件标题统一为“教学科研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申报材料”,联系人:吴老师,办公电话:58646482。

教务处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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