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金陵学院关于评选优秀教学管理人员的通知
作者:liuqinhua 时间:2013-12-31 点击数:
南京大学金陵学院关于评选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的通知
各院系(部):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学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我校教学工作管理与服务的整体水平,现开展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评选工作。
一、评选对象:全校各级教学管理人员
二、评选条件
1、热爱教学管理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恪守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认真履行职责,主动热情为师生服务,受到广泛好评。
2、对学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理解准确、执行严格,秉公办事,不徇私情。本单位各项教学工作运行良好,教学档案存档规范完整,两年来未发生教学管理事故。
3、在制定(修订)教学计划、编制课表、落实任课教师、组织考务工作等各个教学环节中规范有序;对于学校要求提交的各类报表及教学材料,能够按要求及时准确报送。
4、按时参加学校有关教学会议和业务培训,积极配合职能部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服务意识强,管理工作效率高。
除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工作实绩突出,在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方面有突出贡献。
三、评选程序
1、教学管理工作者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所在单位审核、推荐;
3、学校组织评审组对各单位推荐人员进行评审,确定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的建议名单。
4、公示建议名单,接受师生监督。
5、经公示无异议的获奖者,学校发文公布。
四、其他
1、学院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获奖情况记入本人档案。
2、在职称晋级时,获得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的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3、申请人填写《南京大学金陵学院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推荐表》(附件),并于12月30日前将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教务处。联系电话:58589115。
附件:南京大学金陵学院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推荐表
教务处
2013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