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相关内容的通知
作者:zhuxuan 时间:2013-12-31 点击数:
关于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相关内容的通知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为端正考风,严肃考纪,营造良好考风学风,提高考试的信度和效度,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相关内容通知如下,希望各位老师和同学高度重视。
一、考试时间
2013年12月30日至20114年1月12日
二、考试安排
请各位同学下载《13~1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汇总表》,查看各课程具体的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
三、考试要求
1、考试期间请注意保持考场卫生整洁,人走灯熄,空调关闭,爱护公物。
2、每位同学必须凭有效证件按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需提前申请办理缓考手续,未作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而不参加考试者,以旷考论处,不得参加补考。
3、考生进入考场时,除必要的考试用品外,其它一切用品须置于考场指定位置,并按监考人员指定的座位对号就座。
4、候考期间不准大声喧哗,经劝阻无效者按违纪处理。
5、考试中不得互相转借计算工具,考生不得携带具有信息传递与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不论开机与否),否则按违纪处理。
6、考试期间听从监考老师安排,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要保持肃静,考生在考试期间询问问题时须事先举手,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提问。
7、考生必须独立完成考试,考试中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偷看考试资料或他人试卷、接听手机或查看短信等行为,否则按违纪处理。
8、考试时,考生不得擅离座位,不允许做与考试无关的事情。不听劝告者,监考人员有权责令其停止答卷,退出考场,按违纪处理。
四、对考试违纪的界定及处理办法
参照《南京大学金陵学院关于考试纪律的规定》(南金字〔2013〕49号)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请各位同学严肃考风考纪,共同建立良好的考试秩序,杜绝考试违纪事件的发生。
南京大学金陵学院教务处
201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