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排课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12-07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基础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为保障2023年春季学期排课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教学任务落实

1.严格按照各专业2019级教学计划确定开课教学任务,填报《教学任务汇总统计表》(见附件1)。如有异动(含计划执行的提前、推后、变更等),各二级学院应在充分论证后填写《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见附件2),在教务管理平台“专业方案编制”模块提交变更申请,于12月12日前报教务处审批。

2.为进一步满足学生就业和职业发展需求,增强学生获得感,各二级学院应提前摸排各类课程修读学生情况,掌握每一位学生的课程修读需求,在此基础上合理制定春季学期滚动开课计划,落实开课任务。

3.各院系可以根据学生修读需求,结合单位实际有针对性地在寒假提前开设部分滚动课程。寒假课程授课时间为20231月2日-2月12日(6周),授课形式采取线上形式,可以集中性授课。总课时数原则上应与正常教学时数相一致。鼓励以录播为主,辅以MOOC、SPOC、直播等多元化教学方式,对课程学习中的重点与难点问题予以针对性的答疑辅导。

4.需聘请外聘教师承担教学任务的,外聘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副高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各二级学院应严格把关,在12月16日前将《兼职教师信息登记表》等相关材料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二、时间安排

预排课表的工作日程如下,请各二级学院、基础部严格执行。

日期

工作单位

工作内容

12月5日-

12月16日

二级学院

制定本单位的开课计划,填报教学任务汇总统计表,将开课计划录入教务系统,并纸质文件报至教务处

12月19日-12月24日

二级学院

基础部

各二级学院、基础部负责各门课程任课教师、授课时间、授课场地等课表信息的编排工作,并组织开展对应的学生选课。教务处负责审核各单位的开课任务、并协助各单位完成教学系统内课表的录入工作。

12月31日前

教务处

二级学院

校对已完成的二级学院专业课表,确定无误后进行网上公示

三、排课注意事项

1.专业课程排课时应统筹安排各时段课程,原则上各时段均匀排课,不得集中在某几天或某几个时间段;同一课程的平行班,建议上课时间适当错开安排。

2.理论课应尽量避免3节连上,禁止4节连上。如有上午3节连上的课程,应尽量安排在1-3节进行。

3.各二级学院在专业课排课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学生补修重修的课程安排情况,避免出现学生在同一时间修读两门课程等时间冲突情况。

4.各二级学院应及时做好复学学生的教学班入班工作,在课表发布前认真核对学生名单,确保无遗漏。

5.预排课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基础部应及时提醒教师登录教务管理平台查看并核对“教学信息”中的课程安排,并向学生公告课表。如有错漏,或确因特殊原因,在开学前需要变更教学任务的,请与教务处联系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相关操作。开学后将不再受理教学任务变更,如有变动将按调课处理。

四、教材选用

教师应精心选用适宜本课程教学的优质教材和参考书,凡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课程,必须选用“马工程”教材;其他课程选用教材,必须遵循先审查,后使用的原则,经院系党委审核、公示,并报学校审批备案后方可正式选用相关教材。请各二级学院、基础部在完成教材选用信息登记、单位网站公示后,于12月26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南京大学金陵学院教材选用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后交至文科楼216室王老师处。





教务处

2022年12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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